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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会计师职称)转发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28 10 : 02信息来源:福建国资人才 350 浏览量 0 评论
 

各代理单位、各代理人员:

现将《关于2024年度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如下,凡人事档案委托我中心进行人事代理,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时间可进行申报。申报评审企业职称纸质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送至我中心进行初审。集中受理申报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2月28--331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受理地点:福州市东大路88号建闽大厦11层。联系电话:0591-87841468。

 

关于2024年度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网上填报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3月31日。

申报人员范围对象

2022年、2023年、2024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并符合《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财规〔2022〕21号)要求的本省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会计人员:

(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后,聘任会计师职务满2年。(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后,聘任会计师职务满5年。(三)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后,聘任会计师职务满10年。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转入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企事业单位受聘证明,在现岗位工作1年以上,且满足不同学历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累计年限要求。

资历、申报材料认定截止时间

申报对象履职年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能参评。工作业绩与成果、著作论文等评审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申报材料

参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按照《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福建省会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会职办〔2025〕3号)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申报程序

1.申报人员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进入“福建省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czt.fujian.gov.cn/)——专题专栏——会计管理”网页下端的“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平台”,登录后点击“高级会计师评审功能”模块进行网上填报。报名时年度应选择“2024年”,申报类型应选择“高级会计师”。2.纸质材料报所在单位职改办或人事部门审核公示完成后,按照隶属关系逐级上报财政部门、人社部门或行业主管厅、局(总公司)职改办审核。受理审核后的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省财政厅。

信息查询

(一)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有关文件1.《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财规〔2022〕21号)。2.《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福建省会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会职办〔2025〕3号)。以上文件可在“福建省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czt.fujian.gov.cn/)——专题专栏——会计管理——最新通知”栏目中查询。

注意事项申报人应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内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已完成采集的人员应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再注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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