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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转发闽农职改〔2024〕7号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17 15 : 02信息来源:福建国资人才 190 浏览量 0 评论
 

各代理单位、各代理人员:

现将《关于报送2024年度农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转发如下,凡人事档案委托我中心进行人事代理,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时间可进行申报。申报评审企业职称纸质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送至我中心进行初审。集中受理申报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2月17--3月2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受理地点:福州市东大路88号建闽大厦11层。联系电话:0591-87841468。

 

福建省农业技术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关于报送2024年度农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闽农职改〔2024〕7号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职改办:

为做好2024年度全省农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范围

(一)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水产、畜牧、兽医、农业资源环境、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具备农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条件,即符合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闽人社文〔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均可申报农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申报农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二)凡在我省从事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水产、畜牧、兽医、农业资源环境、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专业工作的台湾农业技术人员,具备农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条件,即符合闽人发〔2008〕73号文件的规定,均可申报农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二、报送材料

请各单位按时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年限计算

申报农业技术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践能力和业绩成果计算年限为取得本系列中级职称后至2024年12月31日,任职年限计算为担任中级职务后至2024年12月31日。

四、答辩

申报人员均需答辩,答辩范围为论文代表作内容、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基本情况、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农业农村、人社部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以品德、知识、能力、业绩为主要标准,重基层服务,重推广业绩,切实把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推荐上来。

(二)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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