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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专业高级职称)转发闽建人〔2024〕18号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9 08 : 04信息来源:福建国资人才 1464 浏览量 0 评论
 

各代理单位、各代理人员:

现将《关于报送2023年度工程技术人员土建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转发如下,凡人事档案委托我中心进行人事代理,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时间可进行申报。申报评审企业职称纸质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送至我中心进行初审。集中受理申报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418日--520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受理地点:福州市东大路88号建闽大厦11层。联系电话:0591-87841468。

 

 

关于报送2023年度工程技术人员土建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闽建人〔2024〕18号

  

各设区市人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区交建局,省直有关单位、试点龙头企业:

为做好2023年度工程技术人员土建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对象

(一)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含装配式建筑、BIM)、建筑装饰设计施工、建筑智能化设计施工、建筑设备安装施工、市政工程设计施工、风景园林设计施工、燃气工程设计施工、岩土工程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工程检测、工程造价、工程建设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等岗位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并符合《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和《福建省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闽工信职改〔2023〕19号)等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

(二)台湾地区居民可根据《关于开展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70号)规定的条件,自主申报评审。

二、任职截止年限

申报人员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即工程师聘任时间不迟于2019年1月1日,具备博士学位人员工程师聘任时间不迟于2022年1月1日。论文发表、代表业绩完成时间不迟于2023年12月31日。

三、申报专业

申报人员根据从事工作岗位和业绩选定相应的申报专业,具体专业名称应参照《工程系列土建专业职称评审申报专业指导目录》(闽建人〔2023〕16号)填写。

四、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要求如下:

(一)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5月6日-6月7日。

2.申报网址:http://220.160.52.235:9080(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或者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

3.申报流程:申报人员按照《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个人申报》《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个人业绩库》进行申报,用人单位按照《福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用人单位》进行核验,业务主管部门(含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和省直部门)按照《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业务主管部门和组建单位》进行审核。

4.申报人员需按照《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个人申报》《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个人业绩库》,提前做好申报材料备份工作。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等各相关单位应及时在系统中审核申报信息,对符合条件的予以上报。

5.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220.160.52.235:9080/doc/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zip。网上申报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联系平台技术服务工作人员,电话:19356504135。如无法注册或登录“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请联系福建省电子政务建设运营公司,电话:0591-62623959。

(二)逐级现场审核

未经网上申报的材料,不予现场审核。

1.用人单位审核推荐。所有申报材料须本人诚信承诺并经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并盖章,用人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在《评审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内注明:经公示(某年某月某日至某日),材料真实无异议,符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同意推荐。

2.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推荐。评审材料须经厅(局)、总公司、龙头企业或设区市职改办现场审核(审核时间由上述单位自行确定),并在评审表“呈报单位意见栏”签注推荐意见并盖章。

3.省住建厅职改办现场审核。对申报材料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需要补件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补齐,逾期未补充完善的,视为放弃申报。

本次现场收件采用网上预约方式。申报人登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称申报系统”(http://220.160.52.164:9082/fjzcsb/login.jsp)点击个人用户登录,依次选择“预约收件—预约收件申请—预约场次—打印预约收件凭证”后,申报人持预约凭证按预约时间报送材料。网上预约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联系技术服务工作人员,电话:0591-87808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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