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考核确认初级或中级职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代理单位、代理人员:
为做好2018年度福建省国资人才服务中心人事档案寄存人员初级或中级职称考核确认工作,根据闽职改字〔1993〕18号文规定,凡人事档案委托我中心进行人事代理符合以下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职称确认。
一、考核确认申报条件及材料
(一)“员级”职称考核确认申报条件及材料
1.全日制普通中专或大专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1年,年度考核评价为:合格或合格以上。
申报材料:
(1)《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表》1式2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4)照片2寸2张。
(二)“助理级”职称考核确认申报条件及材料
1.全日制本科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1年,年度考核评价为:合格或合格以上。
2.硕士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3个月。
以上两种情况申报材料:
(1)《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表》1式2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4)照片2寸2张。
3.全日制普大专,获得“员级”职称后且聘任“员级”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年度考核评价为:合格或合格以上。
申报材料:
(1)《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1式2份 ;
(2)《福建省国资人才服务中心人事委托代理人员年度考核表》或所在单位年度考核表2份(注:聘任“员级”职务两年期间:每年度一份);
(3)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聘约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4)毕业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5)“员级”职称证书;
(6)2016年起,聘任员级职务两年期间:每年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证明;
(7)照片2寸2张。
(三)“中级”职称考核确认申报条件及材料
1.博士毕业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3个月。
申报材料:
(1)《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1式2份;
(2)毕业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3)照片2寸2张。
2.硕士毕业生(含非全日制)获得“助理”级职称后,聘任“助理”级职务工作满3年,年度考核评价为:合格或合格以上。
申报材料:
(1)《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1式2份 ;
(2)《福建省国资人才服务中心人事委托代理人员年度考核表》或所在单位年度考核表3份(注:聘任“助理级”职务三年期间:每年度一份);
(3)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聘约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4)毕业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5)“助理级”职称证书;
(6)2016年起,聘任助理级职务三年期间:每年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证明;
(7)照片2寸2张。
二、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律师、教育系列职称需提供律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归还)。
2.已纳入全国统一考试的系列均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不再进行考核确认:例如计算机专业、通信专业;经济系列、会计系列、统计系列、审计系列、翻译系列、卫生系列、医药系列、出版系列。
三、联系方式
(一)受理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65号华闽大厦9层。
(二)服务网址
省国资人才http://www.fjjdrc.com/news/list-4.html下载相关表格
(三)服务热线:0591-87841468。
(四)集中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2018年8月1日--11月30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此件公开)
福建省国资人才服务中心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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