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印发通知:持续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行动
人社部日前下发《关于持续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加强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
《通知》明确,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公共实训基地、企业培训中心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对有就业创业培训愿望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新创业培训和技能脱贫培训,培训合格率力争达到90%以上,培训后就业创业率力争达到90%以上。
《通知》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确定一批符合条件的职业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着力开发适应市场和高校毕业生需求的培训项目,力争每年年底前有培训意愿的毕业生都能参加到技能就业行动中。同时,将有培训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职业培训服务范围,用好用足就业培训鉴定等政策,综合运用多种措施,力争实现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后参加就业技能培训。要增强职业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对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根据其所学专业,重点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的需求,主要开展以定向培训为主,弥补技能短板、提高动手能力的就业技能培训。对企业拟录用的高校毕业生,重点开展以定岗培训为主的岗前培训,或组织技工院校与企业合作开设“大学生技能提升班”,提高毕业生适应岗位工作能力。
《通知》指出,各地要针对高校毕业生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结合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推行,鼓励将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纳入新型学徒制培训范围。同时,全面落实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加强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培训和实训。加大困难帮扶力度,重点了解掌握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农村贫困户、残疾等就业困难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特别是少数民族、长期失业等毕业生的培训需求和就业意愿,建立完善职业培训对接机制,精准提供职业培训服务。
《通知》强调,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全面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在高校毕业生集中的城市,提升改造一批适应高校毕业生培训的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加强技工院校等培训机构基础能力建设,引导广大高校毕业生走技能就业之路,到基层和生产一线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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