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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5年工程技术人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机电类专业)

发布日期:2015-06-23 18 : 06信息来源:福建国资人才 2284 浏览量 0 评论
 

关于报送2015年工程技术人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机电类专业)

 

各代理单位、代理人员:
接福建省机电控股公司职改领导小组通知,2015年省工程技术人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拟于今年10月份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应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1.省直厅、局(总公司)职改办开具的委托评审函1份。

2.《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一式二十份(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律用A3型纸打印(不要装订、不要折叠)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四份,可用A4纸双面打印,此表复印无效。

  4.任现职以来近5个年度《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各一份。

  5.任现职以来结合本专业实际独立撰写的专业技术论文1篇(论文要求打印,正式发表的需提供刊物原件一份)。代表作内容须与申报专业一致。

  6.任期内近五个年度接受继续教育的有效凭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7.毕业证书(含前置学历)、现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8.2014年度评审未通过的,再次申报的应补充新的业绩材料。

二、评审材料及各复印件均需经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查验原件后,统一在复印件右上角注明由原件复印并加盖公章。评审材料应按第一条的顺序整理成目录,将目录装入塑料材料盒,并在材料盒正面贴上申报者姓名、专业、联系电话。  

三、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2〕154号)文件要求,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将评审人员的《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在本单位公示7天以上(含7天),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某年某月某日至某日),材料真实无异议,符合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同意推荐”。

  四、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五、评审收费按闽价〔2008〕费字361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

六、材料报送时间截止2015年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评审材料受理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路483号(消防中队门楼第四层)  福建京闽人才服务中心 代理部。

咨询电话:87809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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